设为首页 | 添加到收藏夹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登录   |   免费注册   |   忘记密码   |   关于我们   |   网站建设   |   网站推广   |   广告服务   |   联系我们 
三部门:铁路运输新能源汽车不按危险货物管理
2023-01-30         
  近日,国家铁路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了《关于支持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》。
  《意见》明确,铁路运输新能源汽车不按危险货物管理。同时,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,托运新能源商品汽车时,托运人应提供新能源商品汽车产品出厂合格证(出口新能源商品汽车不受此限制)。《意见》还明确了电池荷电状态保持在合理区间、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油箱处于正常状态、托运新能源商品汽车时不应夹带备用电池和其他电池等安全措施,确保铁路运输新能源汽车安全畅通。

上海丹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(C)2015 沪ICP备2022035223号